产品展厅
PRODUCTS
全国咨询热线

0510-87893968

江苏大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

联系人:许先生
电话:0510-87893968
手机:18761538768
网址:www.dagehj.com
邮箱:575579484@qq.com


新闻中心
JIANG SU DA GE
专业生产:危废焚烧炉、固废焚烧炉、废气焚烧炉、废液焚烧炉、RTO焚烧炉、蓄热式焚烧炉、
回转窑焚烧炉、废水焚烧炉、医废焚烧炉、热解焚烧炉等的资源化应用领域的焚烧炉厂家。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新闻中心 
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
 点击数:728次 添加时间:2020-3-18 [打印] [返回] [收藏]

      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是我国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制定的标准,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、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、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限值、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。

范围编辑
      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,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、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、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限值、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。
     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。
技术要求
焚烧厂选址原则
     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HZB1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、二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,即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地区。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、商业区和文化区。
     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。
焚烧物的要求
      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均可进行焚烧。









摘自百度文库


Copyright(C)2020 江苏大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   www.dagehj.com  苏ICP备20011293号-1

专业提供危废,废液,废气,RTO焚烧炉,质量优秀,价格合理

江苏大格环境,站点地图,XML